本报讯(实习记者邱伟)昨天下午,记者在海淀区太平路一家刚开业的野味餐厅门口看到,几个被堆在一起的铁笼中,分别关着少则几只,多则几十只的禽鸟。每个笼门上均标明了里面所关禽鸟的名称:孔雀、山鸡、珍珠鸡、野鸭、鹌鹑……
笼中禽鸟叽叽喳喳的鸣叫让不少路人停下了脚步。一名学生指着笼中正在啄食的两只孔雀问道:“孔雀不是保护动物吗,怎么能上饭馆的餐桌?”
记者走进餐厅,向一名服务员问道:“你们这儿卖的孔雀、山鸡是野生的吗?”“不是,都是从养殖场进的货,您尽管放心吃。”记者亮明身份后又询问了餐厅经理,这位经理表示,餐厅经营的陆生动物都是从京郊一家专门从事特种养殖的养殖公司进的货,属合法经营。记者又问餐厅是否有从事此类经营的许可证,这位经理表示还不太清楚,她个人认为既然经营的是养殖动物,就无须特别许可证。
事实果真如此吗?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部分人工养殖成功,并达到一定数量的人工养殖动物是可以用来经营的。这家餐厅经营的陆生动物品种没有超出法规规定的范围。但从事此类经营的餐厅,必须向野保站申请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在得到许可证后,方可视为合法经营。另外这家餐厅把动物摆放在店外展示,借此招揽顾客也是绝对不允许的。野保站稽查大队对此种情况一经发现,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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